招生就业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5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4〕5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就业入职、落户和档案转递,现将毕业去向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确定就业去向的必要手续,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是核对毕业生档案转寄信息的重要依据,是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唯一数据源。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原则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确保所有毕业生去向登记、就业入职、落户和档案转递顺利。

二、登记对象

全体 2025 届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三、毕业去向登记和确认平台

(一)毕业去向登记平台

方式一:毕业生使用学号、密码登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niit.91job.org.cn)进入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点击“就业手续-就业信息上报”登记、修改毕业去向。

方式二:关注并绑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就创业”微信公众号“njuitjob”,点击“就业指导-就业信息上报”进入91job 智慧就业平台登记、修改毕业去向。

(二)毕业去向确认平台

方式一:毕业生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dj.ncss.cn),点击“毕业去向登记-去向登记确认”进行毕业去向确认。

方式二: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去向登记确认”进行毕业去向确认。

四、毕业去向分类及界定

毕业去向登记类别共分就业、升学、未就业 3 大类,具体分 6 小类 14 小项,包含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应征义务兵、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境内升学、境外留学,待就业、不就业拟升学(暂不就业)、其他暂不就业(暂不就业),详见附件 1。

五、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与指导(2 月 18 日-2 月 20 日)

各学院应通过主题班会、就业指导讲座、线上推送等形式,向毕业生宣传毕业去向登记的重要意义,明确毕业去向登记和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重点解读教育部毕业去向分类标准(如单位就业、升学、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待就业等),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报。

(二)毕业去向信息登记(2 月 21 日-5 月 31 日)

毕业生需登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niit.91job.org.cn)进入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 2025 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档案转递等信息。填报内容涵盖就业单位、升学院校、创业项目、自由职业、户档信息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登记教程见附件 2。

(三)数据审核与上报(2 月 21 日-离校前)

各学院辅导员须每日逐条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规范,杜绝虚假填报,审核要点请参考附件 3。学院汇总每周审核的数据填写附件 4,并于每周五 12:00前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对于未就业毕业生和重点群体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展实行半月报统计,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 月 26 日 12:00 前。

(四)数据动态更新(2 月 21 日-离校前)

毕业生如在离校前变更毕业去向,需及时登录 91job 就业平台“就业手续-就业信息变更”更新信息,各学院同步做好跟踪服务与数据复核。

(五)毕业去向信息确认(6 月 1 日-离校前)

毕业生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待院、校两级就业部门审核通过后,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进行毕业去向确认,确认就业单位、升学院校、档案转递等信息无误,如信息有误需先返回学校91job 就业平台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确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5。

(六)毕业生档案转递(6 月 15 日-7 月 15 日)

毕业去向确认完成后,学校依据学生确认后的单位信息和档案转递信息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生成档案转递单,通过中国邮政 EMS 专递进行档案转递。档案转至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单位接收函(或调档函),档案申请留校需提供留校协议,升学毕业生档案转至录取院校,无特殊情况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人才服务机

构。

(七)数据核查(7 月 16 日-8 月 15 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通过学院自查、学院互查、学校核查等方式,对上报的毕业去向信息、就业材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就业材料规范有效。

(八)离校后数据变更(离校-12 月 20 日)

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服务和去向登记维护工作,于每周五 12:00 前及时审核、更新上报就业信息,就业进展情况按半月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分管领导牵头,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老师分工协作,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严把数据质量关

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杜绝“被就业”“假升学”现象。

(三)加强信息安全

毕业生就业信息仅用于就业统计及相关服务,严禁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