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1368


各二级学院(部)、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及相关安排,定于329日、45两天在我校进行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届时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我校为毕业学生拍照(此照片用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注册)。

拍照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摄对象:我校2017届毕(结)业生、我校与南京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的2017届毕(结)业生;

二、拍照收费:每生12元,拍摄现场刷“校园卡”缴费;

三、拍摄时间、地点参见“班级拍照须知”

四、拍摄流程:


五、拍摄须知:

1、证件: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校园卡

2、着装:穿白色上衣;

3、发型: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4、校对:请拍照学生在拍照当年的6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http://www.jsbys.com.cn/)校对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将需要修改的信息报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补拍:未能参加现场采集的学生,可于2016年8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现场补拍。

六、请各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任课班级拍摄时间段内的课程暂停。本院拍摄期间,请各二级学院安排辅导员到场,维持本院学生的拍摄秩序,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