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激励南京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2016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及评选工作(宁知〔2016〕19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发明专利须是最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须是最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专利。 2.其它要求参照《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办法》(宁知[2007]3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各院部老师应根据上述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部门符合条件的老师(专利权人)申报。 申报材料(见附件3)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附电子件)于6月12日前以院部为单位报学校科技处320室。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可在http://www.njip.gov.cn或http://www.njkj.gov.cn上下载。 申报书电子件受理电子邮箱:xief@niit.edu.cn 。 附件1《南京市优秀专利奖评选办法》 附件2《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 附件3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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