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工学〔2024〕46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切实做好该项工作,使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一、评审依据
我系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过程中,始终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基本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认定资格、程序和评审做出了明确规定,参加认定的学生需通过江苏学生资助进行申请,并如实向所在班级递交申请,班级层面需进行充分的民主评议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学院层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需对汇总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审核并在学院层面公示。
二、评审程序
1、我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此专项工作。在成立院认定工作小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级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公开投票选出,具体人数及成员类型根据《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确定。
2、班主任和辅导员分别以班级和年级为单位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由学生根据实施办法和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网络申报。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根据文件要求,汇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信息,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根据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平时日常生活中的消费情况等,确定了各自的贫困档次。
4、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汇总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名单,并对其进行审核。
5、本学年,共计认定345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
三、公示情况
我们及时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各班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公示,将各班民主评议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档次向全院学生公示,并公布了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倾听师生的意见,在公示之日内无师生反映情况。
四、认定结果
经过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各班认定评议小组细致地工作,我院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这些被认定的学生中,有建档立卡户子女,有孤儿,有单亲,有自身或父母亲身体残疾的经济困难学生,更有家庭人口众多,劳动力较少或家人长期患病而劳动力低下的学生。
通过此次认定,我们再一次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能使我们以后的困难学生资助、扶持工作更有针对性,同时也能为我们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辅导、疏导提供一定帮助。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