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关于有序组织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的通知
发布人:王倩玉  发布时间:2020-04-01   浏览次数:671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3月12日《关于有序组织职业院校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有序组织2020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具体通知如下:
1. 顶岗实习申请程序。凡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生监护人同意、签字后,将签字申请文档拍照连同苏康码绿码一起发送至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由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批准后进行顶岗实习。未经监护人同意、未取得苏康码绿码、未经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得擅自进行顶岗实习。
2. 企业、地域及交通建议和要求。首先安排已签订实习(就业)合同的毕业生到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油、环卫、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供应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顶岗实习;优先安排学生在居住地所在设区市范围内开展顶岗实习,在学校与实习单位、居住地与实习单位之间尽可能安排点对点交通,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不得安排学生前往省卫健委明确的需重点关注的省外地区实习。
3. 疫情防控及监护要求。学生每天继续按时进行信息填报,各学院安排专人跟踪监督所有顶岗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校内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要经常了解学生的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身体健康;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4. 实习数据上报。二级学院要继续做好顶岗实习状态数据上报工作,做到每日及时更新,上报数据截止每日14时。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