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张婉婷  发布时间:2019-06-16   浏览次数:628
全国各高职院校、各技师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进一步激发在校大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发明、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保护意识,特定于 2019 年 6 月至10 月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大赛主办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大赛指导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事教育部
    (三)大赛承办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高职院校发明创新分会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四)大赛支持单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发展处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五)媒体支持
    科技日报社、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技术市场报、中国科协科学时报、《中国发明与专利》杂志社、中国发明网、山东省相关媒体等。
    二、主题和目标
    (一)大赛主题 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
    (二)大赛目标
    通过竞赛和培训的方式,以发明创新实现梦想、创意创业改变生活”主题活动为依托,培养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学生发明创造兴趣,为广大大学生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参赛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参赛项目
    本次参赛项目主要包括:
    赛项一:专利发明展及评选
    专利发明展及评选——已获得专利授权的专利发明及作品。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作品评选
    发明制作类作品——非专利发明项目评选,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作品
    赛项三:创业类作品评选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创业方案或创业项目,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
    赛项四:创意类作品评选
    创意类作品——运用富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想法,对现实生活、生产中的技术、工艺等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包括:1.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2.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广告创意作品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二)参赛要求
     赛项一:发明专利展及评选
     1.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均可参展。要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参展得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参展项目应从近三年完成、已获专利权或提交专利申请的项目中推选,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推荐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类发明项目参展,要符合国家有关部委、行业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批准文件、专利说明书、专利证书或技术(产品)鉴定书(或专家评审意见)、产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等技术(产品)资料。
     4.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推荐参展。
     5.提交作品附件:参评项目的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新颖性检索报告复印件;专利文件全套资料(包括专利公开说明书);有关本发明应用的用户反映材料复印件。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1.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 2 件。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
    赛项三:创业类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团队对参赛项目提供资料负一切法律责任。
     2.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上传时需提交营业执5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应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赛项四:创意类
     1.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创意创新需以二维或三维设计图例形式呈现。
     2.提交作品附件。创意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创意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
    四、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申报——第十四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的报名采用在线提交方式进行。参赛学校联系人通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 http://gzcxcz.sdlgzy.com:2018/,进行注册,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大赛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网上填报《第十四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学校信息表》,大赛主办方审核通过方可组织学生报名参赛。

    各参赛院校下载并填写《第十四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6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 3)、《第十四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专利展参展项目情况表》(附件 5),并要求学生手签签字确认,纸质版参赛选手所在学校盖章留存,将签章后的申报表扫描上传至发明杯大赛网站。将《第十四届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学校信息表》(附件 2)发送电子版至大赛指定邮箱81731559@qq.com(信息应与联系人所填网上信息一致)。

    未有网评专家的学校(含首次参加)可以推荐网评专家进入网评专家库(原则上每个学校推荐 1 名,已经入专家库的专家不再推荐,各个学校推荐网评专家截止时间为 9 月 10 日),拟推荐网评专家网上下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评专家推荐表》(附件 4),填写并发送电子版和纸质签章扫描件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81731559@qq.com(新推荐的网评专家需登录大赛网站进行注册,大赛主办方审核通过方可成为网评专家)。

    五、创新创业大赛的评审办法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评审程序
     1.参赛报名。参赛学校通过登录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 http://gzcxcz.sdlgzy.com:2018/进行提报项目。
     2.校级初赛。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各院校按照推荐数额在大赛系统中推荐项目进入网上初评。
     3.网上初评。评审专家通过评审系统网上审阅作品申报书、7展示视频、照片及其他佐证材料,采用网上盲评的方式进行初评并确定入围终评现场作品名单。
     4.现场评审。评审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评审。
     5.大赛组委会根据网上初评和现场评审综合确定获奖作品等级及其他奖项名单。
     六、创新创业大赛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经专家评委按照评审程序,分别评出专利发明类、发明制作类、创业类、创意类参赛项目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二)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三)对积极组织参与的个人和学校评选先进组织个人和优秀组织奖。
     七、参赛事宜
     (一)参赛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一年内学生。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9 月 16 日
      2.校级初赛:作品于 9 月 17 日至 9 月 24 日进行校级推荐
      3.网上评审:9 月 24 日至 10 月 9 日进行网上初评
      4.现场评审:经网评入选的参赛选手将于 10 月 26 日至 10月 27 日(10 月 25 日报到)参加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举行的终评、培训及颁奖大会。
     (三)现场评审作品要求
      发明专利展及入围的发明制作类和创意类作品需带介绍作品的喷绘图纸(尺寸统一为:80 cm×120 cm),发明专利展及发明制作类作品参赛选手必须带上作品的实物,若因为携带不便,必须携带作品的工作过程演示视频(自行准备电脑)等设备,向评委介绍作品,演示作品,并回答提问。入围的创业类作品自行准备和网上提交作品内容相同的 PPT 并提交组委会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每个作品由 1 名参赛选手答辩。
      (三)终评期间开展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培训专家为全国知名专家),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校企共育,师生共创,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五)联络方式
       大赛秘书处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联 系 人:李雯雯
       联系电话:(0537)3617717 手机:13954796998
       联 系 人:关勇
       联系电话:(0537)3617719 手机:1385470207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 6 号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创业学院, 邮编:272100
       发明杯交流群群号:(一群:132657397 二群:791349818)10
       专用联系邮箱: 81731559@qq.com